搜索结果: "双边友好小组"
共找到 8 条相关结果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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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24年11月05日 新闻联播文字稿
2024年11月05日
赵乐际强调,中方愿同匈方落实好两国立法机构合作谅解备忘录,进一步加强立法机构高层、专门委员会、双边友好小组、人大代表和议员、地方立法机构间的交流交往。
相关性得分: 2.62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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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24年10月30日 新闻联播文字稿
2024年10月30日
赞国民议会愿加强同中国全国人大友好交往,进一步发挥双边友好小组作用,为促进赞中关系深入发展发挥立法机构的积极作用。
相关性得分: 3.03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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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24年10月14日 新闻联播文字稿
2024年10月14日
赵乐际表示,中国全国人大愿同澳大利亚联邦议会一道,聚焦落实两国领导人重要共识,加强立法机构高层、专门委员会、双边友好小组、人大代表和议员的友好交往,开展治国理政经验交流,互学互鉴立法、监督等工作经验。
相关性得分: 2.62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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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24年07月14日 新闻联播文字稿
2024年07月14日
两国立法机构要立足职能职责,用好中俄议会合作委员会、双边友好小组等机制和平台,深化多层级、多领域、多渠道交流合作,互学互鉴立法经验,为务实合作提供法治保障。
相关性得分: 3.03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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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24年05月16日 新闻联播文字稿
2024年05月16日
赵乐际强调,中国全国人大愿同摩洛哥议会继续保持高层互访势头,深化专门委员会、双边友好小组、工作机构、人大代表和议员之间的友好交往,相互学习借鉴立法、监督等经验,及时批准有利于务实合作的法律文件,夯实中摩友好的社会和民意基础。
相关性得分: 2.62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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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24年04月25日 新闻联播文字稿
2024年04月25日
保持高层往来良好势头,活跃各专门委员会、双边友好小组、人大代表和议员之间的友好往来,深化立法、监督等经验交流。
相关性得分: 3.03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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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24年03月15日 新闻联播文字稿
2024年03月15日
中国全国人大愿同安国民议会加强立法机构高层、专门委员会、双边友好小组、代表和议员间的交往,为两国互利合作提供法律保障。
相关性得分: 3.03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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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24年01月23日 新闻联播文字稿
2024年01月23日
赵乐际表示,中国全国人大愿同吉布提国民议会一道,加强立法机构高层、专门委员会、双边友好小组以及人大代表和议员之间的合作,深化立法、监督工作经验交流,共同提升履职能力。
相关性得分: 2.62